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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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
2014年08月01日 09:53:35 作者:生物医学工程系    (阅读次数:)

   根据我校生物与医学相关学科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大连理工大学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于近日成立。该委员会负责生物与医学相关实验伦理审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暂挂靠生物医学工程系,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7月31日上午,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在创新园大厦举行了首次会议。主任委员邱天爽教授主持了会议,并在会议上介绍了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筹备过程和主要职责。委员会秘书唐洪副教授介绍了委员会受理相关申请的工作流程,全体委员就委员会的权利、责任及运行方式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决定在9月份开学时再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就委员会运行和分工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协商。

   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由15位委员组成,包括主任邱天爽,副主任赵伟杰、伍会建、刘波,委员贾凌云、刘天庆、覃开蓉、孙长森、吴承伟、洪昕、丛丰裕、王慧莉、万钧、岳宗阁、费艳颖,秘书唐洪。这些委员由全校各学部院系生物、医学、人文与法律等相关教授和主任医师组成。

   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以《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卫生部《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国际、国内有关管理办法为指导原则,对生物医学研究中的有关伦理问题,进行独立、公正和及时的审查,并对已经得到同意并且正在进行的生物与医学实验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医学研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以维护涉及生物医学研究活动参与者的尊严、权利、安全和利益,委员会主要对大连理工大学内的有关生物与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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